武汉、宜昌、黄石市授权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美元以下的项目
(国家另有规定、禁止的除外)。
其他地、市及省级开发区授权审批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
(国家另有规定、禁止的除外)。
中外合资、合作项目申办过程中所需的主要文件:
项目立项阶段:
(1) 项目中方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:
(2) 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:
(3) 项目建议书;
(4) 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;
(5) 合作外方资信证明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:
(1)项目中方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;
(2)可行性研究报告;
(3)投资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;
(4)投资各方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;
(5)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地址选点、规划设计等审定意见;
(6)有关部门对环保、消防、劳动安全等意见;
(7)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。
合同、章程审批阶段:
(1)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;
(2)中外双方签定的合同、章程及附件;
(3)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;
(4)合作外方资信证明;
(5)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成员身份证明;
(6)名称登记;
(7)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或用地合同。
工商注册登记阶段:
(1)合同、章程批准后的所有报批文件;
(2)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。
外资企业申办所需主要文件:
(1)外资企业申请表;
(2)外资企业章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;
(3)董事会人选名单和董事成员份证明;
(4)营业执照和商业登记证;
(5)厂房、办公地、用地意向书;
(6)资信证明;
(7)名称登记; |